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18日,成都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的公告(国抽2023年第11号),触及四川省鑫好麦的多食物有限公司出产的花生酥原味(糕点)。
产品名称:花生酥原味(糕点)(出产日期:2023-04-26;规格型号:180g/盒);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糕点、面包》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接到陈述后,成都市郫都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5月30日展开核对处置,责令企业暂停出产、出售不合格食物,催促企业对不合格食物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出产该批次花生酥原味(糕点)134盒,合计24.12公斤,货值1313.20元;已悉数出售结束;召回并封存72盒,合计12.96公斤;部分产品已出售至客户终端,无法召回。当事人四川省鑫好麦的多食物有限公司涉嫌出产、出售不符合法令、法规或许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一起根据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则,成都市郫都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涉案花生酥原味(糕点)由当事人出产,该批次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是该批次质料存储方位不妥,且未及时密封,导致终究质料不合格。成都市郫都区商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出产、出售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批次的食物进行召回。
成都市郫都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6月14日安排复查检验,该企业已按监督管理要求整改结束。
以上首要信息来源于成都市郫都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办案过程中构成的法令文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