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天津市静海区商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官网7月9日音讯,天津市俊民食物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规则的咸干花生被行政处分。
处分决定书(津商场监管静稽罚〔2018〕24号)显现,天津市俊民食物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规则的咸干花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则。天津市静海区商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规则的咸干花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