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李女士在餐馆点了一份50元的花生浆豆花,事后得知平时这豆花才卖10元左右一份,顿时感觉自己被坑了。店主:50元一份的是大碗,忘了告诉你了!
春节假期,李女士和朋友们一起去自贡游玩,本来打算去朋友推荐的店里用餐,不过抵达目的地的时候,时间已经挺晚了,于是就随便找了一家餐馆用餐。李女士看了一下菜单,觉得价格不太便宜,不过考虑到春节期间,她还是点了一些菜,另外还点了一份店里的特色:花生浆豆花,价格为50元一份。李女士觉得50元一份的豆花不便宜,应该挺好吃的。但是等豆花上桌以后,李女士觉得有些失望,在她看来这就是一份很普通的豆花,味道也一般。于是,李女士便向店里的店员询问豆花的事儿,店员看起来非常忙碌,她只是简单回复李女士,现在是春节,涨一点价也是正常的,就又去忙了。李女士对店员的回复不太满意,想要吐槽一下,于是就随手拍了一些菜和豆花的照片放在了网上。之后,很多人就开始在网上评论李女士点的这些菜品。看了评论李女士得知,原来她点的这份价值50元的豆花,平时只要10元左右。李女士更加觉得这一份普通的豆花涨价涨得也太离谱了。于是,她选择了投诉该店家。对此,有的人觉得,虽然该店的豆花价格问题解释清楚了,但是该店家还是应当向李女士她们道歉,毕竟当时没有向她们解释清楚。也有的人觉得,从图片来看,两只碗的大小区别确实挺大的,说明店家还是比较厚道的,再说春节期间人比较多,店家没时间解释,也是情有可原的。那么,店家将平时10元左右一份的豆花卖到50元一份,该涨价行为算不算明码标价,到底是不是合乎法律呢?
一、事后,该店的店主也发声做了解释。原来,该店之前的豆花卖12元一份,是用小碗装的。而春节期间由于顾客比较多,因此改用大碗装豆花。一大碗豆花虽然卖50元一碗,但是量相当于五六份小碗豆花的量,划下来一碗豆花的价格也就10元左右,因此,实际上店里的豆花的价格并没有涨价多少。二、在李女士投诉之后,监管部门回复表示,该店豆花的价格是市场调节价格,属于明码标价。那么该份回复该如何解读呢?1、《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并且经营者享有依据市场调节自主定价的权利。而春节期间不管是人力成本还是原材料成本都有所上涨,因此店家在春节期间对菜品涨一部分价,也是合理的。2、《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依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该店卖的豆花并没有在价格单之外额外收钱,所有的价格都是标在价格单上的,因此该店卖50元一大份豆花的行为符合以上法规。3、《价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资料。依据以上法规,店主也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向其提供了装豆花的两种不一样的规格的碗。可以从图片中看出,两种碗的大小确实相差较大。据此,监管部门才给出了该店的豆花属于明码标价的结论。三、不过,店主也承认,当时店里比较忙,也确实没有告诉顾客大小碗的区别。事实上,该店没有及时跟顾客解释清楚大小碗和价格的区别,是侵犯了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权益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的规格、费用等详情,并有权作比较和挑选,也就是消费者享有知悉权和自主选择权。回到本案中,在李女士点豆花时,店员并没有将大小碗的区别告知她,在李女士询问豆花价格有点贵的时候,也仅仅解释了一句“现在是春节”,侵犯了李女士的知悉权。店员应当将豆花的价格和大小碗区别都告知李女士,并由李女士自由选择点或者不点豆花,因为李女士享有自主选择权。无论如何,消费者的体验感依旧很重要的,只有让顾客感受到真正的货真价实和明码标价,才能赢得顾客长久的喜爱。也希望该店以后不论是何时,多跟顾客做一些解释。李女士对于一份豆花价格的追根究底值得赞扬,只有每个顾客都对价格较真,才能减少某些别有用心的店家趁着节日随便大肆涨价,才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50元一大碗的豆花,这样的价格你觉得怎么样,能接受吗?